《关于做好2018年无锡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初中招生入学是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核心环节和关键环节,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二)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三)规范有序做好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利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三)《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
(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117 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公办初中招生
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直升方式。为确保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各区教育局要确保为本地区所辖小学每个毕业生安排对口公办初中的一个学额。学生不在规定对口初中就读,可按规定自主选报民办初中或公办特色初中。
(二)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学校招生
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班)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组织招生。从今年起,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无锡市民办辅仁中学、私立无锡光华学校、无锡育才中学、无锡外国语学校、无锡市吴风实验学校、无锡金桥双语实验学校、无锡惠山金桥实验学校、无锡市洛社新开河实验学校、无锡市协和双语国际学校、无锡南外国王国际学校、无锡市第一女子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梁溪中学、江苏省天一中学超常实验班等15所学校(班)在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其他民办初中按照原办法进行招生。
(三)坚持免试入学和均衡编班
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不得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生源,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除特色初中(班)可按批准计划和区域范围,按规范要求进行招生以外,其他公办初中全部按对口升学方案组织招生。民办初中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组织招生,
(四)特殊群体入学
1、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向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视情安排。对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江苏省居住证在锡持有人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待遇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52号)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锡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08〕7号)精神办理。
3、港澳台商子女入学,按《市教育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在锡台商子女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锡教发〔2006〕180号)精神办理。
4、院士或国家级专家的子女(含第三代)入学,按我市《落实在锡院士和国家级专家有关待遇的实施细则》(锡委知办〔2002〕3号)精神办理。
5、市区引进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随归子女入学,按我市《<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的实施细则》(锡委办发〔2007〕8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无锡市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530”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151号)精神办理。市区引进的入选“太湖人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无锡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太湖人才”医疗、教育服务保障的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7〕17号)精神办理。
6、在锡集体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由集体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施教区安排入学,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使用权房的,也可按房产地施教区入学。
7、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3〕258号)精神办理。
8、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施教区初中随班就读。学校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认定,应以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五)时间安排
1、 4月1日-15日,有意愿就读上述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的学生家长在“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班)招生平台”( http://mbcz.jijiao.wxjy.com.cn)填写入学申请,每个学生最多可申请3所民办初中和1所公办特色初中(班)。
2、 4月16日-5月6日各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班)对申请入学的学生信息进行核对。
3、5月10日-6月5日各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班)根据信息核对结果组织部分学生面谈。各校在面谈前一周公布进入面谈环节的学生名单,家长可进入招生平台查询。
4、6月中旬,市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招生对口方案和各民办初中、特色初中(班)招生计划。
5、6月19日-20日,各小学组织毕业考试。毕业考试成绩由各小学在阅卷结束后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6、6月21日-26日,申请就读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班)的家长登陆招生平台填报志愿,选定就读学校。
7、6月28日-29日,各民办初中和特色初中(班)统一在网上自主录取,并通知学生、家长办理报到确认手续。
8、7月6日至7日,各民办初中和特色初中(班)按照网上录取名单,到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无锡市蠡湖中心小学)领取新生材料。
9、7月12日,各公办初中到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领取新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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